各省辖市团委,省直团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
现将《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9号)转发给你们。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和内容,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需要深入研究创新试点工作的可行性,并提出工作建议。工作建议应包括:1、本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初步意向;2、希望团省委统筹协调的事项;3、关于开展此项工作的其他建议。
各地各高校关于开展创新试点的工作建议请于2月14日前报送团省委学校部电子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
联 系 人:王 磊
联系电话:0551-62811091,0551-65225525(传真)
电子邮箱:2354000012@qq.com
附件:《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9号)反的广告费回家规范化规范化规范化好搞好海
团省委学校部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