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安徽省地震局机关委员会:
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汪海涛、王铃铃、谈昕、沈俊剑、王远、李亚龙、朱厚林等7名同志为共青团安徽省地震局机关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同意汪海涛同志任团委书记,王铃铃同志任团委副书记,沈俊剑同志任组织委员,谈昕同志任纪检委员,王远同志任学习委员,李亚龙同志任宣传委员,朱厚林同志任生活委员。
特此批复。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