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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最后修改时间:2018-11-12 00:00:00
省直各单位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省直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根据团中央和团省委的部署要求,现将《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青发〔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
安徽机关党建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