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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省直大中专院校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为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69周年,进一步加强省直大中专院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构建“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引导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省直团工委决定开展第四届省直大中专院校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5月至6月。
    二、评选标准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并根据学校党组织和团组织的部署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活跃校园文化、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社团机构完善,学期初有计划,全年有总结,有《章程》并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能够定期开展活动,活动有学校特色、青年特点、时代气息,在青年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在校内外产生较大的影响力。
    4.社团会员能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在学校有关部门注册1年以上,有一定的规模。
    三、评选奖项
    本次评选活动共评出“十佳学生社团”和若干“优秀学生社团”。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省直大中专院校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是加强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有效措施。各大中专院校团委要高度重视,把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推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2.择优推报。各大中专院校团委要在本校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2个候选社团,以适当形式在校内公示,于6月6日(星期三)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直团工委。申报材料包括:①《第四届省直大中专院校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版);②2000字左右的介绍(包括社团简介及章程、组织架构、财务管理、会员风采、2017—2018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学校和社会反馈、未来展望等内容)和500字以内简版各1篇(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版);③活动图片4—6张(电子版)。
    3.加强宣传。各大中专院校团委要把此次评选推荐的过程作为规范学生社团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管理的过程,作为加强思想引领、服务学生成长的过程,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的宣传发动、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学生社团建设的良好氛围。省直团工委将以适当形式对评选成果予以表彰展示。
   联系人:胡海      电话:62606825
   邮箱:ahsztgw@163.com

  附:直工团〔2018〕15号 关于开展第四届省直大中专院校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 第四届省直大中专院校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