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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最后修改时间:2017-11-02 00:00:00
省直有关厅局团委,省直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根据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现将《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
直工团〔2017〕42号 转发《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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