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省直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选举的有关规定,按照团省委的部署要求,经省直机关工委同意,拟于近期召开省直机关团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省第十四次团代会代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8:40入场完毕)
二、会议地点
省行政中心一号楼西344会议室(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1号)。
三、会议内容
选举产生15名省直机关出席省第十四次团代会代表。
四、会议代表及产生办法
本次省直机关团代表会议代表为130人左右。按照有关规定,其中:省直团工委委员、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书记,各大中专院校团委书记为确定代表(暂未配备书记的,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为确定代表);团员人数较多的厅局单位(见附件1)另行产生一名基层团员代表;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暂未配备书记或副书记的,也应产生一名基层团员代表。
基层团员代表应是受过各类表彰的共青团员或先进集体的团员代表,年龄应不超过28周岁。要按照思想好、品德好、业绩好、能议事的标准,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广泛发扬团内民主,由有关厅局团委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研究确定,并经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省直团工委。
五、有关要求
1.要提高认识。召开省直机关团的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省直机关出席省第十四次团代会代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省直各厅局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省直机关团代表会议代表的推荐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2.要抓好落实。各单位团组织要以厅局为单位,认真填写《省直机关团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见附件2,包括确定代表和推选的团员代表),务必于9月15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报省直团工委(纸质1份和电子版)。会议代表一经确定,不得变更。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协调好时间,务必准时参会(持《通知》进入省行政中心)。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请提供书面假条并由单位机关党组织签章。
3.要推动工作。省直机关各级团组织要以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省第十四次团代会的召开,以优异工作成效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联系人:李阳 张姝雅 电 话:62608203(传真)
电子邮箱:ahsztgw@163.com
附件:1.须另行推选一名团员代表的单位名单
2.省直机关团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
附件1
须另行推选一名团员代表的单位名单
省政协机关、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体育局、省卫生计生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水利厅、安徽演艺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