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报来的选举结果报告收悉。
经研究,同意张璐、王丽霞、李晓茜、陈政耀、吴嘉飞等5名同志为共青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第六届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同意张璐同志任团总支书记,陈政耀同志任团总支副书记,李晓茜同志任组织委员,王丽霞同志任宣传委员,吴嘉飞同志任文体委员。
特此批复。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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