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报来《关于共青团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第七次代表大会和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同意郝永华、曹盎然、刘敏、王斌、张涛、徐娟、李博亭、程鹏、刘凯9名同志任为共青团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委员。同意郝永华同志任团委书记,曹盎然同志任团委副书记,王斌同志任组织委员,刘敏同志任青年委员,张涛同志任纪检委员,李博亭同志任学习委员,徐娟同志任宣传委员,程鹏同志任网络委员,刘凯同志任文体委员。
特此批复。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