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
来文(皖新控股团〔2013〕1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王凡、甘坤、朱婷洁、葛健、程娟5 位同志为共青团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凡同志任书记,甘坤同志任组织委员,朱婷洁同志任宣传委员,葛健同志任文体委员,程娟同志任学习委员。
此复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 年9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