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委员会筹备小组:
你单位《关于成立共青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委员会的请示》(华能国股安徽党组[2013]41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共青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委员会。请按照《团章》规定尽快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尽早履行程序,积极开展工作。
此复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 年9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