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各青联委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培养举荐省直机关青年人才,进一步引领广大青年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经省直工委同意,省直团工委、省直青联决定于2013 年6 月至10 月联合开展第六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旨在举荐、选树、宣传和表彰在省直机关各条战线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激励省直机关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省直机关精神,刻苦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用青春助力中国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直工团字〔2013〕13 号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安徽省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的伟大实践中争当先进、建功立业。
二、评选条件
1、年龄为18 周岁至45 周岁(1968 年6 月1 日至1995年6 月1 日之间出生),省直机关在册的干部、职工;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为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建设发展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或在某一领域成绩卓越;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积极践行“服务、务实、高效、清廉”的省直机关精神,在青年群体中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省直团工委、省直青联联合组织。
1、成立第六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直青联秘书处),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
2、成立第六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组委会成员、有关单位机关党委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各厅局团组织、省直青联各界别工作委员会也将参与评选工作。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1、省直各厅局团组织单位根据此次评选活动的总体要求,在本单位、本系统评选或进行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向组委会办公室推报候选人预备人选1-2 名(不超过2 名,且必须分属不同界别)。省直青联委员亦可通过本单位党团组织推荐人选。
2、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报组委会,由组委会召开会议,研究确定30 名第六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
3、通过有关媒体对30 名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如有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经核实确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取消其评选资格。
4、召开评委会会议,由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时结合各厅局团组织投票及其省直青联各界别工作委员会的投票结果,评选产生10 名第六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20名第六届“省直机关优秀青年”,其余为提名奖,报省直工委同意后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注重扩大工作的发动面,努力使评选活动成为举荐优秀青年典型、宣传先进青年事迹、弘扬省直机关精神的重要工作载体,通过“寻访身边的中国梦”在省直机关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要严格把握人选条件。注意征求组织、人事、纪检、信访、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领导和群众的意见。推报的人选应是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上报前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候选人预备人选材料要求为:
(1)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30 份;
(2)2000 字事迹材料和300 字事迹简介各30 份,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须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审核盖章;
(3)两寸彩色标准照各2 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各3 张(备后期宣传用);
(4)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的奖项证书复印件30 份。推荐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荐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所有材料用A4 纸装订成册(共30 册),要求简洁大方,拒绝过度包装,并将电子版材料(含电子照片),发至指定邮箱。材料应在7 月1 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送材料要求的人选,取消参选资格。
联 系 人:李 阳 朱海涛
联系电话:0551-62606625,62608203(传真)
电子邮箱:ahsztgw@163.com
附件:第六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
2013 年6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