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2011 年以来,省直机关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自觉奉献,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申报、考核并研究决定,授予省委办公厅机关团委等13 个团委为2012 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团委等3 个团委为2012 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称号,对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团委等11 个2011 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予以重新确认;授予省检察院机关团总支等20 个团支部(总支)为2012 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命名省委常委办公室等35 个集体为2012 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授予马浩淼等143 人为2011-2012年度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韦胜等92 人为2011-2012 年度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张俊等38 人为2011-2012 年度省直机关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戒骄戒躁,再创佳绩。省直机关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要以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求
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再立新功。
附件:
五四表彰名单.doc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 年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