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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和评选表彰先进个人的通知

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省直大中专院校团委:
    根据有关规定并报经工委同意,省直团工委将于“五四”期间命名表彰一批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岗位能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团组织关系在省直团工委的团组织及团员青年均可申报,申报“五四红旗团委”需已开展创建活动。2011 年度已被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的单位需重新申报认定。团情统计及团费收缴等基础工作不合格不得申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推荐人选需已录入团情统计软件并上报省直团工委。
    二、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符合“组织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建设好”标准,申报单位自行对照“五四红旗团委”评分表进行自评,自评分达到90 分及以上方可申报(评分表详见《安徽省直青年网》“团务知识”版块)。主要条件为: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特色鲜明,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上级团组织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团员发展和管理规范。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总支)建设,支部(总支)工作有活力。
    (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主要符合“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标准,具体条件为:
    (1)能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准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做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团员发展、团员统计、团费收缴、团员超龄离团等基础性工作。经费来源基本落实。
    (3)能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并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能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加强业务学习,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4)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 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
    (5)保持团员先进性,能够深入青年群众,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团龄一般不少于1 年。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3 年。
    (五)青年岗位能手
    (1)年龄在35 周岁以下,从事生产、经营、技术、管理、服务等工作。
    (2)敬业爱岗,有良好的岗位文明。
    (3)勤学苦练,有熟练的岗位技能。
    (4)达标创优,有突出的岗位效益。
    (5)勇于创新,有突出的创新成果。
     三、申报名额: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每个厅局择优申报1 个,不得同时申报。各单位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青年岗位能手”名额详见《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岗位能手名额分配表》(附件1)。2012 年选派团干赴县级团委挂职和开    展“太阳花爱心助老行动”的高职院校,申报对象中应包含挂职团干部、参与志愿服务表现优秀的学生或教职工。
    四、有关要求
    1、申报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办法。对推荐上报的集体和个人,各厅局团组织要对照申报条件,认真考核,严格把关。
    2、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需填写《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附件2)并附1500 字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申请重新认定“五四红旗团委”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提交1500 字左右的自查报告。
    3、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岗位能手”要分别认真填写附件3、4、5、6,并撰写不少于1000 字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
    4、按照有关规定,考评工作不去现场检查,改为申报集体集中汇报考评的方式,请在申报工作中注意完善相关基础工作资料。考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所有上报材料要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并于3 月11 日前报省直团工委,申报材料统一以厅局团组织为单位进行申报,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朱海涛电话:62606638 邮箱:ahsztgw@163.com
    附件:评优名额分配表及申请表.doc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 年2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