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
参照团省委做法,依据《安徽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省直团工委今年将继续开展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团的基层建设重要内容,省直团工委将按照《团章》规定,开展2012 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现将上述两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2 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工作
1、申报范围
凡开展创建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活动并符合《暂行办法》有关标准和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项目部和青年突击队均可申报。
2、申报条件
(1)《暂行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报集体要从申报之日起将自然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本单位团组织监督电话、电子信箱等内容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7 天的自行公示。
(3)2012 年以来本单位(集体)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机关青年应在效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如有成员在各级效能建设明查暗访中出现问题的,则不予申报。
3、申报办法
(1)根据全国、全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最新精神,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实行报备制度。今年作为过渡年份,采取各单位评选集体和报备集体同时申报的方式。从2014 年起,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评选范围将限定在上一年度向省直团工委进行报备的创建集体之内,没有报备的单位,不得参与评选。
(2)各厅局团组织应择优推选,每个厅局限申报一个评选集体、一个报备集体。评选集体需填写《2012 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1500 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均一式两份);报备集体需填写《2013 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创建报备登记表》(见附件2)。
(3)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精神,省直团工委将不再组织力量上门检查考评申报集体的创建情况,改为申报集体集中汇报考评的方式,并召开团工委委员会议研究确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命名表彰。考评工作将于4 月上旬启动,具体要求另行书面通知。
4、有关要求
(1)今年是《暂行办法》实施后,省直机关开展创建申报活动的第一年,请各厅局团组织认真学习《暂行办法》,了解掌握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严格标准,优中选优,使青年文明号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2)考虑到2012 年省直机关暂停青年文明号评选,多数单位可能未开展创建活动。因此,请各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推报真正开展创建活动满一年的集体,参加2012 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创建活动未开展、不足一年并打算2013 年开展创建活动的集体,只能作为2013 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报备集体进行申报。
(3)申报所要求的纸质材料连同电子版,请于3 月11 日前报省直团工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根据团省委青年文明号网上报备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工作衔接,报备集体经省直团工委审核确认后,须登陆“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备。登陆用户名、密码及具体操作流程将于3月20 日在安徽省直青年网“通知公告”栏中公布。
联系人:李阳电话:62606625
二、做好2012 年度团费收缴工作
1、上缴比例
请各厅局团组织继续严格按照《团章》和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收缴团费并上交团员交纳团费总数的50%,总支、支部上交100%。
2、使用范围
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团报、团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得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
3、有关要求
请各厅局团组织本着对团的自身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于2013年3 月11 日前交至省直团工委,没有团员单位,请出具书面证明,团组织盖章后报至省直团工委。未按时、足额完成上述任务单位团组织将不列入2013 年度团内各项评先评优表彰工作范围。
联系人:朱海涛联系电话:62608203
附件1:
2012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表.doc
附件2:
2013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创建报备登记表.doc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 年2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