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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花爱心助老行动合作备忘录

甲方:合肥市民政局
  乙方: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倡导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新模式,双方就联合开展“太阳花爱心助老行动”项目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目的
  通过双方合作,加强校地共建,整合社会资源,组织省直机关青年志愿者开展长期、固定、经常化的志愿服务,使老人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各界的关爱,让老人们愉快安度晚年,共同营造良好社会道德风尚。
  二、合作概要
  双方首批在8家市属敬老院建立省直机关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开展助老扶困方面的志愿服务合作。8家市属敬老院作为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省直机关8所高职院校青年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以后根据需要适当扩大服务范围。
  三、合作内容
  1、甲方确定8家市属敬老院接受志愿服务,并负责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志愿服务活动顺利进行。
  2、乙方负责组织安排8所院校的青年志愿者组织进行结对,开展长期、固定、经常化的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协调相关工作的落实。
  3、志愿服务内容主要是:整理内务、清洁卫生、美化院容院貌、心理慰籍、文艺演出、联欢活动等青年学生力所能及的服务项目。
  四、组织领导
  甲乙双方联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甲方、乙方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各敬老院所在县区民政局负责人、乡镇分管负责人、各高校团委负责人为成员。双方将定期召开协调会,形成固定的交流、协调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适时进行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共同推进双方合作的顺利开展。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2012年3月5日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