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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增补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团委委员的批复

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团委:
  来文(皖广集团字〔2012〕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增补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安徽电影集团谢子吟同志为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团委委员、学习委员;陈阵同志不再担任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团委委员、学习委员。
  此复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