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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省国税局宋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复函
最后修改时间:2012-10-31 00:00:00
省国税局机关党委:
来文(皖国税直党〔2012〕28号)收悉。经研究:
同意宋震同志任省国税局机关团委书记。
同意免去靳琳同志省国税局机关团委书记职务。
此复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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