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地市委、各高校团委、团省直工委、团省纺工委、蚌铁分局、铁四局、芜湖长轮公司团委:
今年初部署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以来,各地团组织将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作为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为进一步推动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现将《“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及组织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全团工作的基础,是团的建设的重点。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是全面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形手段,是今后几年全国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全省大部分地区都在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扎实有效,但仍有一些团组织把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仅仅看作是单纯的评选表彰,缺乏具体的创建措施;有的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开展不够深入、扎实;有的到现在仍没有任何措施、没有任何行动。因此,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创建活动真正摆上重要位置,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集中精力,加强领导,遵循“立足基层、重在创建、加大力度、形成声势、务求实效”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在全省广大基层团委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层层确定创建单位
为把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使各级团组织的工作对象更加清晰,广大基层团委争创目标更加明确,起到抓住一批、牵动一片、带动全面的作用,地、市、县级团委都要层层确定自己的创建单位,要参照团省委的做法,确定本级“五四红旗团委”的创建单位,地市级团委可将近年来所属县级团委表彰的优秀(先进)基层团委作为首批创建单位,县级团委可将所属基层团委作为创建单位,以利形成整体推动的态势。
三、建立科学的评选表彰和激励机制
《“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及组织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是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制定的,并据此开展1999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及组织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地、市、县级团委要参照《“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及组织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及早制定本级《“五四红旗团委”及组织奖评选表彰办法》。通过建立科学的评选表彰和激励机制,把符合条件、工作突出的基层团委和地方团组织评选出来,产生激励和鞭策效应,促进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深入开展。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