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章》和团内规定,团员要按期交纳团费,每月交纳一次。团员应直接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即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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