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关党建网 欢迎您!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的产生是否要实行差额选举?

 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团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均应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团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务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