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省直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选举的有关规定。按照团省委的统一要求,经省直工委批准,拟于近期召开省直机关团代表会议,选举出席省第十三次团代会代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9月19日(周三)上午8:30(8:20入场完毕)
二、会议地点
省委小礼堂(省委大院内)
三、会议任务
选举产生15名省直机关出席省第十三次团代会代表(会后进行新版安徽省直青年网OA办公系统培训)。
四、会议代表及产生办法
本次省直机关团代表会议代表为130人左右。按照有关规定,其中:省直团工委委员、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各大中专院校团委书记或副书记为确定代表;团员人数较多的厅局单位(见附一)另行产生一名基层团员代表;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暂未配备书记或副书记的,也应产生一名基层团员代表。
基层团员代表应是受过各类表彰的共青团员或先进集体团员代表,年龄应不超过28周岁。要按照政治素质好、思想道德好、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的标准,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广泛发扬团内民主,由有关厅局团委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研究确定,并经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省直团工委。
五、几点要求
1、召开省直机关团的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省直机关出席省第十三次团代会代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省直各厅局团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省直机关团代表会议代表的推荐工作,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
2、请各厅局团组织以厅局为单位,认真填写《省直机关团代表会议代表简明登记表》(见附二,包括确定代表和推选的团员代表),务必于9月13日(周四)前报省直团工委。
3、会议代表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人员。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协调好时间,确保参会(持此会议《通知》可进入省委大院)。原则上不能请假,确需请假,请提供书面假条并由单位机关党组织签章。
4、省直机关各级团组织要以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省第十三次团代会的召开,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联系人:李阳 朱海涛 电 话:2606625 2608203(传真)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