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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接收共青团安徽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组织关系及委员分工的批复

共青团安徽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
    报来皖律秘〔2012〕17号文件收悉。
    经研究,同意接收共青团安徽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组织关系。同意周勇、高宇、朱翔、徐凡、闫佳丽、朱芸、贾朋7名同志任团工委委员;其中,周勇同志任书记。
此复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