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
现将团省委《关于开展青少年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皖青办〔2012〕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好青少年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并以此项活动为契机,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推动省直机关青少年基本道德教育规范的形成和提高。
请分别于7月底、9月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至团工委。
联系人:朱海涛 电话:2608203 邮箱:ahsztgw@163.com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6月19日
关于开展青少年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