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工团字〔2012〕13号
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
“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决定
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支部(总支):
2011年,省直机关各级共青团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团中央、团省委全会精神,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以“辉煌九十年、建功十二五”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发展大局,主动作为,锐意进取、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踊跃投身兴皖富民伟大实践中,为我省“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严格考核并经省直团工委委员(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授予省政府办公厅团委等14个基层团委为2011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省国土资源厅直属机关团委等5个基层团委为2011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称号,同时对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团委等9个2010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予以重新确认;授予省物价局团总支等16个团支部(总支)为2011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省安全厅第一团支部等6个团支部(总支)为2011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创建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省直机关各级团组织以先进集体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和建团九十周年献礼。
附件:
2011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表彰名单.doc
13号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总支)表彰决定.pdf
1、2011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名单
2、2011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名单
3、2010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重新确认名单
4、2011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名单
5、2011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创建单位名单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