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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态安徽青少年活动月”的通知

各厅局、大中专院校团组织负责人:
    现将《关于开展“生态安徽青少年活动月”的通知》(皖青联〔2012〕15号)在团工委网站公告栏转发,请各团组织积极响应号召,按照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实践宣传活动并及时上报图片文字信息。
    有符合优秀青少年环保社团申报条件的单位,请于3月31日前填写推荐表报团工委。
关于开展“生态安徽青少年活动月”的通知皖青联[2012]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