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机关团委为了进一步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引导和激励厅机关广大团员青年勤于学习、奋发进取、健康成长,进一步贯彻落实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高效能机关建设的目标要求,向厅直各团支部(团委)发出《关于在“五四”青年节期间开展两项纪念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五四“青年节期间开展一次学习交流活动,学习交流的内容主要有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委政法委和厅党委有关“三项建设”文件精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沈浩、何祥美同志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人物的现进事迹,联系在厅机关开展的“读书月”活动,交流学习和读书心得体会。
《通知》同时还要求赴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一次法制和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监舍并听取2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观看服刑人员文艺演出、帮教部分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形式,加强对青年民警的法制观念,廉洁从警意识等方面的教育。
预计这两项活动将在5月中旬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