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团工委向各级团组织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团的十六大精神,把全系统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团的十六大精神上来,把团员青年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事业良性循环发展中来,努力营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厅团工委要求各级团组织重点开展九项富有司法行政特色的主题活动,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共青团工作实效。
一是开好一次集中学习会。全系统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团委委员和团员青年代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交流,联系实际撰写学习心得和体会。
二是举行一次“友好团委共建”活动。首批试点单位为:白湖监狱管理分局团委与警官学院团委,合肥监狱团委与省戒毒所团委、蜀山监狱团委与省女教所团委,省未管所团委与省未教所团委,省女教所团委与合肥市司法局团支部,蚌埠监狱团委与蚌埠劳教所团委,女子监狱团委与宿州监狱团委。各级团组织要积极“走出去、请进来”,打破行政壁垒和区划限制,进一步整合资源,积极谋划与兄弟单位团组织或驻地单位、外单位团组织的联系、共建工作。
三是开好一次“团建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夯实“党建带团建”的工作基础和格局。
四是过好一次“司法青年为团旗增辉”主题团日活动,通过青年讲坛、演讲比赛、征文、文体活动、摄影、联合共建和参观考察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加强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声势和影响。
五是开展一次“司法青年志愿者”和青少年维权岗行动,实施结对助老、助困、慰孤、助学、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不同领域的服务项目,展示司法行政系统青年志愿者风采。
六是开展一次“共青团号”争创行动。
七是开展一次“数字共青团”建设活动,创建共青团网站或网页,积极做好维护、更新工作,逐步实现面上和基层的互联、互动。
八是开展一次共青团调查研究工作,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书面调研报告,提供可以借鉴的新思路、新举措。
九是打造一个团讯报送机制。,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信息报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