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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接收共青团安徽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组织关系及委员分工的批复
最后修改时间:2012-07-11 00:00:00
安徽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
报来皖演团〔2012〕4号文件收悉。
经研究,同意接收共青团安徽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组织关系。同意王志敏同志任副书记(主持工作),赵章伟同志任青年工作委员,丁玉楼同志任生活委员,孙海莉同志任外联委员,沈智同志任宣传委员,屈克永同志任组织委员,程园园同志任学习委员,胡维希同志任文体委员。
此复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安徽机关党建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