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召开共青团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皖出集团〔201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共青团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代表大会于“五•四”前召开。请按照《团章》规定,做好相关准备。此复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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