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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推荐省青联十届委员人选的通知

 

 

 

 

 

直工团字〔201143

 

关于协商推荐省青联十届委员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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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即将召开,根据团省委、省青联统一布置,目前协商推荐新一届委员工作正在进行。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拟从你单位协商推荐──界别的委员人选─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1、承认青联章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支持祖国统一大业;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心公益事业;

3、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业绩突出,在所在区域或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较大的影响力;

4、热爱青联组织,热心青联事业,关心支持共青团、青少年工作;

5、委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3430以后出生);常委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1430以后出生),主席、副主席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1969430以后出生)

6、是技术人员的委员人选应当有中级以上职称,常委应当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行政序列的(含参照管理的)委员人选应担任副处以上职务,常委应担任正处以上职务;公交商贸、企业管理界别委员人选应为已建团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常委人选应为已建团的市属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班子成员、在省内有影响或在本行业居于龙头地位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请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单位机关党组织汇报,在认真调查摸底基础上,经党组织同意后,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推荐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省直团工委联系),并于1017(周一)中午1200前向省直团工委书面报告其基本情况(团组织签章),具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主要社会职务、重要奖项等。

2、省直团工委将在各厅局单位团组织推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在有关媒体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再将其确定为正式委员人选。

3、由厅局团组织通知正式委员人选按要求填写《安徽省青联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提名登记表》(附件)和事迹考核材料(事迹材料反映人选的主要经历和成就,1000字左右),请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提供人选正面免冠彩色2寸标准照片一式两张、彩色工作照两张(一式一张),均需在背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4、省十届青联委员协商推荐工作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时间紧、程序多、工作要求高(所有工作均需在1025前完成)。请厅局团组织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联系人:王永娟、晏祥     联系电话:2606625

  真:2608203    电子邮箱:ahsztgw163.com

 

附件:《安徽省青联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提名登记表》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

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安徽省青联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提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界别

   

通讯地址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住宅电话

 

电子信箱

 

社会职务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简历

何年何月-何年何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任何职务

 

 

 

家庭成员

 

主要成就

及获奖情况

 

 

(另附1000字事迹简介)


所在单位建团情况

 

 

团组织盖章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计生部门盖章

   

所在单位

党组织意见

盖章

   

提名单位意见

盖章

   

市级党委组织部或统战部审核意见

 

 

盖章

   

省青联

审核意见

 

盖章

   

 

填 表 说 明

 

一、表内项目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

三、照片请用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

四、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社会职务”填写重要的社会兼职(如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常委,政协委员、常委;市级以上青联委员、常委、副主席;市级以上协会副会长以上职务等)。

2.“学历”填写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本科毕业填写“大学”,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填写“研究生”。“学位”填写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如“文学学士”、“法学硕士”或“经济学博士”等。

3.“工作简历”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工作经历请务必按照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前后时间要衔接。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填写全称,兼任的较低职务可省略。

4. 公示情况由提名单位在“备注”内注明。

五、如人选所在单位无党团组织和计生部门,相关栏目由其上级或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党团组织和计生部门审核盖章,提名单位栏请加盖市级团委印章。

六、此表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