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工团字〔2011〕37号
关于同意于雷同志任省安全厅机关团委书记的批复
省安全厅机关团委: 你们报来的《关于于雷同志任我厅机关团委书记的请示》(皖国安机团〔201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的所报人选,于雷同志任省安全厅机关团委书记。此复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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