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工团字〔2011〕36号
关于同意成立共青团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委员会的复函
中共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党组: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共青团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委员会的请示》(国电皖政函〔2011〕29号)收悉。报经工委领导并研究,同意成立共青团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委员会,请按照《团章》规定尽快筹备召开团代会或团员大会,成立团组织。
此复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