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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直工团字〔2011〕30号

关于举办第五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各青联委员:
   为隆重纪念建党九十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大力培养和举荐青年人才,进一步引领省直机关广大青年在安徽“十二五”建设中开拓创新、建功立业,经省直工委同意,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安徽省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拟于2011年6月至10月联合开展第五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宗旨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旨在宣传和表彰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先进青年典型,树立省直机关优秀青年形象,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建功成才,为推进安徽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条件
    1、截至2011年7月1日,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省直机关在册干部、职工。
    2、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为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建设发展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在某一领域成绩卓越。
    3、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个人信用,在青年群体中有较强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及社会上有较高认可度。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省直团工委、省直青联联合组织。
    1、成立第五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直青联秘书处),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务;
    2、成立第五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委会。评委会由组委会成员、有关单位机关党委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各厅局团组织也将参与评选审定工作。
    四、评选方法
    1、各厅局单位根据此次评选活动的总体要求,在本单位、本系统评选或进行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向组委会办公室推报候选人预备人选1—2名(不超过2名,且必须分属不同界别)。主办单位可直接推荐,省直青联委员亦可向本单位党团组织或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
    2、组委会办公室整理、审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材料,召开组委会成员会议,确定30名第五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
    3、通过有关媒体、张贴海报或网络平台等形式,在省直机关对3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经核实确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取消其评选资格。
    4、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召开评选审定委员会会议,在对候选人进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结合各厅局团组织投票及其他投票结果,评选产生10名第五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20名第五届“省直机关优秀青年”,报省直工委同意后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各厅局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第五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是省直机关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省直团工委、省直青联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2、要按照要求推荐合适人选。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应着重考虑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业绩突出、显示出较强竞争力、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
    3、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并征求单位纪检、信访、计生等部门的意见,上报前要在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要把评选活动和纪念建党90周年、团内创先争优活动以及深入推进省直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激励省直机关广大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建功成才,以优异成绩向党的90华诞献礼。
    5、候选人预备人选材料要求为:
   (1)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30份;
   (2)2000字事迹材料和300字事迹简介各30份,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须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团组织审核盖章;
   (3)两寸彩色标准照各2张,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各3张;
   (4)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的奖项证书复印件30份。推荐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荐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所有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共30册),并附电子文档(含电子照片)一份,发E-mail至ahsztgw@163.com。材料应在7月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送材料要求的人选,取消参选资格。

附件:《第五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
                                2011年6月20日 

 


主题词:第五届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评选 通知
报:省直工委委员、巡视员王志军

30号十杰评选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