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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永远跟党走”第五届省直机关青年业余歌手大赛的通知

直工团字〔2011〕28号
关于举办“永远跟党走”第五届省直机关青年业余歌手大赛的通知

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各青联委员: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铭记党的历史,激发爱国热情,立足岗位奉献青春,进一步营造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青年文化,根据“永远跟党走”第三届省直机关青年文化节活动的安排,省直团工委、省直青联近期将与安徽音乐广播共同主办,安徽中兴继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办第五届省直机关青年业余歌手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唱内容
参赛歌曲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等红歌为主,展示当代青年奋发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表达广大团员青年爱党爱国的深厚感情,为加快崛起、兴皖富民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的决心。参赛歌曲要求主题健康、旋律优美,具有鲜明的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
    二、演唱形式
演唱可采取独唱、对唱、重唱、小合唱等形式,鼓励演唱组合、原创歌曲报名参赛。参赛选手一律使用MP3伴奏,可以伴唱或伴舞,每个节目参赛人员总数不得超过10人。
    三、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为工作关系或团员组织关系在省直机关的4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演唱水平的男女青年。
2、凡属下列情况的专业歌手不予参加比赛:①在专业文艺团体(如文工团、歌舞团)从事声乐表演的;②在艺术院校进行声乐学习的;③从事声乐教学的;④在单位脱产从事声乐表演的;⑤以前从事声乐表演或声乐教学的,现在虽不从事声乐表演或教学,但关系尚未脱离原单位的。
    四、报名办法
以厅局团组织为单位(包括大中专院校、二级机构单位和青联委员)集体报名,每个厅局团组织选拔推荐1—2个参赛节目,填写报名表(附后)。每个节目交报名费100元,逾期视为放弃。
时间: 7月6日(周三)、7月7日(周四)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地点:桐城南路355号安徽音乐广播(FM89.5)一楼大厅
联系人:关蓓蓓  电话:3458359  手机:13855129904
    五、比赛评奖办法
1、比赛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是否进行预赛或直接进入决赛,决赛将在安徽广播电视台进行现场直播。
2、参赛歌手要根据演唱内容要求,自选一首参赛歌曲,伴奏MP3自备。
3、参赛歌手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4、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由主办方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根据参赛选手的演唱内容、演唱技巧、舞台风格等,当场评分、计分、报分,获奖者将成为安徽音乐广播签约歌手,参加其组织的有关活动。
    六、有关说明
1、本活动是“永远跟党走”第三届省直机关青年文化节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厅局团组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本次大赛将与(FM89.5)安徽音乐广播共同主办,安徽中兴继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办,加强宣传力度,提升比赛水平,力求推出一批优秀的青年业余歌手。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
                          2011年6月20日 

 

主题词:青年歌手大赛 通知
报:省直工委委员、巡视员王志军

28号歌手大赛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