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工团字〔2011〕26号
关于同意由计承县同志担任共青团安徽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委员会书记的批复
省卫生厅机关党委:
你们报来的《关于由计承县同志担任共青团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委员会书记的请示》(党字〔2011〕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的所报人选,由计承县同志担任共青团安徽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委员会书记。
此复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26号省卫生厅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