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工团字〔2011〕11号
关于在3.5“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 前后集中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今年3月5日是第12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按照团省委的统一部署,省直机关各级团组织要在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前后,集中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志愿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为形成社会文明风尚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时间
活动集中在3月5日前后开展。
三、活动形式
1、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
关注身边青年农民工群体,围绕农民工子女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
2、开展科技卫生法律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以宣传科技卫生法律知识为主线,以通俗化、形象化的知识手册、传单、图片为载体,通过专栏、展板等广泛进行宣传,开展科技卫生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科技卫生法律知识。
3、开展日常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志愿服务。
继续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等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城市中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群体,提供爱心陪护、亲情沟通、医疗保健、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文体娱乐等志愿服务。
四、有关要求
1、要按照“社会所需、团委所能”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活动。要以公共服务和窗口行业为重点,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的作用,依托专业化的技能和窗口行业阵地,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2、要注重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引导,利用简报、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展现青年志愿者风采,提高团员青年对志愿服务行动的关注度、支持度和参与度。
3、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青年志愿者组织,进一步扩大志愿者队伍,努力形成志愿服务特色品牌。
活动开展情况(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请于3月15日前报送省直团工委。
联系邮箱:416978309@qq.com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11号关于集中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