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近日,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安徽省青少年宫协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青少年集中活动场所安全预防及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皖青联[2010]28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省直团工委。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关于加强青少年集中活动场所安全预防
及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团市委、团县(市、区)委,团省直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各有关直属团委,省青少年宫协会各会员单位,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近期,个别地区伤害青少年人身安全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为维护我省青少年合法权益,确保青少年宫等集中场所和各类青少年集中活动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青少年是社会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安全保障作为活动场所日常管理的头等大事,把安全预案作为组织开展青少年集中活动的重要方面,明确责任人,查摆隐患,细化措施,全力做好青少年宫、青少年集中活动的安全预防和管理保卫工作。
2、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对青少年集中活动场所公共卫生、危险物品、治安和消防等重要设施、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治安、安全隐患,要迅速落实必要的技防、物防和人防措施,切实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活动场所,要责令主动暂时关闭,待整改验收后方可重新开放。
3、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各青少年宫等青少年集中场所要专门研究制定可行的出入管理等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力量,严格日常治安巡控,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青少年集中活动区域。要做好参加集体活动青少年的组织和管理,加强平时应急演练,尤其要完善青少年活动场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宣传。以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为载体,努力形成各级组织与青少年家庭共同关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联动机制,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护意识,提升全社会对青少年安全问题的关注和保护水平。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安徽省青少年宫协会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