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
近年来,省直机关各级团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拼搏奉献,积极进取,充分发挥了广大青年在工作岗位上的生力军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省直团工委决定开展2008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条件
1、凡已经开展创建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活动并符合“青年文明号”有关标准和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项目部和青年突击队均可申报。其中35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党政群机关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符合“青年文明号”的其它基本条件和本行业、系统的创建标准;
3、2007年以来本单位(集体)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机关青年应在效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如有成员在各级效能建设明查暗访中出现问题的,则不予申报。
(二)评选省直机关“优秀青年岗位能手”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省直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技术、管理、服务等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和知识,出色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职业青年。其基本标准是:
(1)敬业爱岗,有良好的岗位文明;
(2)勤学苦练,有熟练的岗位技能;
(3)达标创优,有突出的岗位效益;
(4)勇于创新,有突出的创新成果。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厅局团组织应择优申报,原则上每个厅局限申报1个集体和1名个人(35岁以下青年人数超过300名或二级单位较多的厅局可增加报1名)。
2、申报“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要从申报之日起将自然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省直团工委电话:0551-2606625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20天的自行公示;申报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的团组织要按照有关标准自下而上,层层评选、逐级推荐,确保推荐质量。
3、请认真填写好有关申报表格,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表格、事迹材料均一式两份),于
附件:1、2008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2008年度省直机关“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附件1
2008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 单位名称 | | 行 业 | | |||||
| 申 报 集 体 情 况 | 集 体 名 称 | | 总人数 | | ||||
| 负责人 姓 名 | | 年 龄 | | 35岁以下青年数 | | |||
| 35岁以下负责人姓名 | | 职 务 (职称) | | 联 系 电 话 | | |||
| 事 迹 简 介 | (150字以内) | |||||||
|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厅 局 团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省直 团工 委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职 务 (职 称) | | ||
| 单位名称 | | ||||||
| 所在岗位 | | ||||||
| 主要事迹(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岗位效益和创新成果) | (150字以内) |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 厅局 团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省直 团工 委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2008年度省直机关“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