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
7月以来,淮河流域连续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地区出现大暴雨,遭遇仅次于1954年的流域性大洪水,汛情严重。我省沿淮地区多处行洪、蓄洪,加上内涝严重,给沿淮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困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任务更为繁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按照省直工委的要求和团省委的部署,省直团工委决定,在省直机关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为抗洪救灾缴纳特别团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交纳特别团费,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进一步增强广大团员的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进一步体现团员的先进性,增强团员的社会责任感,倡导社会新风尚,参与和谐安徽建设。
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8月10日
三、活动内容和要求
1、各厅局团组织要把发动团员缴纳特别团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按照要求迅速行动,积极动员本部门、本单位的团员为灾区人民奉献一份爱心。
2、本次特别团费的收取对象主要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员,按照每人10元的最低标准,多交不限,各级团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单位团组织同意后可以不交。其他青年自愿通过缴纳特别团费向灾区人民献爱心的,各级团组织也要做好接收工作,不得拒收。
3、各级团组织要对特别团费(含非团员青年自愿缴纳的特别团费)的缴纳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以厅局团组织为单位,于
4、树立典型,做好宣传。各级团组织在收缴特别团费时,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团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特别团费的缴纳过程作为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要把在缴纳特别团费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在第一时间报省直团工委。
5、本次缴纳特别团费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团组织要认真抓好落实,届时团工委将对特别团费收缴情况进行通报。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