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
近两年来,省直机关各级团组织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带团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成果,不断深化“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活跃了团的工作。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省直团工委决定于“五四”前,表彰一批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组织关系在省直机关的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均在评选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条件:
1、符合“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的“四好”标准(详见附件6、7、8的考核标准);
2、无创建活动方案和措施、以及未能按《团章》要求足额收缴团费的团委不能参加评选。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条件:
1、能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2、团支部(总支)班子按期换届,班子健全,团结、富有朝气,能认真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团员发展、团员统计、团费收缴、团员超龄离团等基础性工作。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经费来源基本落实;
3、能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并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能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加强业务学习,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4、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优秀团员申报条件: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高尚;
2、立足岗位,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表现突出;
3、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和团的各项活动并能较好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能自觉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省直机关加强效能建设活动中表现较好。
(四)优秀团干部申报条件: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高尚;
2、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积极,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3、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和要求,积极承担团的各项工作,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4、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道德规范,在省直机关加强效能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名额分配:
每个厅局新申报的“五四红旗团委”原则上不超过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申报办法
1、申报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办法。对推荐上报的集体和个人,各厅局团组织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考核,严格把关,并经同级党委同意后上报省直团工委。
2、新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先根据单位类别对照考核表进行自评,自评分在90分以上的方可申报。各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1500字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主要反映团委班子建设、支部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已被授予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 称号的,要在自查的基础上提交1500字左右的报告,并由厅局团组织签署意见。以上材料须于
3、各单位推荐的“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4、5),并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均一式两份),材料要准确客观、实事求是,于
五、有关要求
各厅局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及时向单位党政领导汇报,对照条件,严格把关。要以此次推荐申报工作为契机,激励和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团的事业取得新发展。
附件:1、名额分配情况
2、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4、省直机关优秀团员申报表
5、省直机关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6、机关、事业单位“五四红旗团委”考核评分表
7、企业“五四红旗团委”考核评分表
8、学校“五四红旗团委”考核评分表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OO七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