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共青团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共青团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委员会,请指导公司团组织按照《团章》规定,及时召开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委班子,切实加强共青团工作。
此复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00七年一月十七日
安徽机关党建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