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重要工作,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方面。团组织统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上级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效手段和途径。为认真做好2006年度的团费收缴和团组织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团费收缴工作
1、团费交纳标准: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的团员交纳固定工资的1%,400元以下者交纳0.5%(具体标准请登陆“安徽省直青年”网站(ahszqn.szdj.cn)“团务知识”栏目查询)。各厅局团委上交团员交纳团费总数的50%,总支、支部上交100%。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教育培训和奖励、订阅团报、团刊等必要开支,不能挪作他用。
2、各厅局团组织应及时、足额收缴2006年度的团费,于
二、团组织情况统计工作
1、各厅局团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严格按照《共青团团员、干部和组织情况统计年报表》的填表要求,将统计数据录入统计软件(统计软件请登陆“中国共青团”网站(www.ccyl.org.cn)下载),以验证统计的准确性。
2、各厅局团组织务必于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七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