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
近年来,省直机关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当代青年职工特点,认真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勤奋工作,提高职业技能,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取得了明显实效。一大批熟练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为企业创造效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的青年岗位能手涌现出来。为此,经研究,省直团工委决定于五四前评审认定一批省直机关“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认定范围和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省直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技术、管理、服务等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和知识,出色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职业青年。其基本标准是:
(1)敬业爱岗,有良好的岗位文明;
(2)勤学苦练,有熟练的岗位技能;
(3)达标创优,有突出的岗位效益;
(4)勇于创新,有突出的创新成果。
二、评审认定原则
评审认定工作要按照有关标准自下而上层层评选、逐级推荐。厅局团组织要从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岗位效益和创新成果方面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确保推荐质量。
三、名额分配和申报时间
每个厅局限报一人,全省大型企业青工工作联谊会成员单位可酌情增加一至二名,推荐申报材料(见附表)于
四、工作要求
1、省直机关各级团组织对评选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
2、各级团组织要以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加大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和帮助青工学习和掌握各种知识和业务技能。广泛宣传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大力营造崇尚学习、勇于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3、要建立有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赢得单位党政领导对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额重视和支持,对评选出的“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特点制定相应标准,定期对青年岗位能手进行考核和评价,使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00六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职 务 (职 称) | | ||
| 单位名称 | | ||||||
| 所在岗位 | | ||||||
| 主要事迹(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岗位效益和创新成果) | (附1500字左右文字材料) |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 厅局 团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省直 团工 委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直机关“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