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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00五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直工团字[2006]4号)

省直各厅局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重要工作,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方面。按期缴纳团费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团员和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也是各级团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厅局团组织抓紧时间做好2005年度团费收缴工作。根据实际团员数核实上交团费,于200631日前,按照规定比例上交省直团工委。(团员个人团费交纳标准: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固定工资的1%,400元以下者交纳0.5%。各厅局团委上交团员交纳总数的50%,总支、支部上交100%。)

 

 

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00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