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
近日,我们接到部分省直单位机关党委电话,咨询党建工作经费保障事宜,现就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省直机关工委与省财政厅协商,为保障各单位机关党委各类正常党建工作经费开支,省财政厅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安徽省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8〕884号),将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由公用经费全额予以保障。
二、为支持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含基层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省直机关工委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8〕6号),以保证基层党组织工作正常开展。
各单位机关党委要主动与本单位经费管理部门联系,以保证文件要求得到落实。以上两个办法如有疑问,由省直机关工委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晓蕾 联系电话:62606948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