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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建功谱新篇 与时俱进创辉煌—省女教所“巾帼文明岗”创建纪实

      安徽省女教所于1990年4月组建,是目前全省唯一的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现有在职民警132人,其中女民警110人,占总数的83.3%。自1999年在全所女民警中广泛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以来,在省妇联、省直妇工委、省司法厅、省劳教局等各级领导的组织及关怀下,始终坚持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安全稳定、提高教育挽救质量”这个中心任务,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树行业新风”为目标,以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为载体,调动了广大女民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激发女民警的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同时,又将巾帼建功活动与劳教工作主业、创建“三优”文明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及评先评优等多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这项活动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在这个广阔舞台上,女民警大力弘扬了“团结、诚信、争先、奉献”的女教所精神,体现了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展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风貌,诠释着法治化的文明内涵,谱写着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和谐发展的新篇章!近年来,我所先后被中央七部委授予“同法轮功邪教组织作斗争先进集体”,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教育转化工作先进集体”,连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届省级文明单位,分别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2次,被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1次,被授予“安徽省文明窗口”称号。多次被省司法厅、省劳教局评为各类先进集体和优胜单位。

      在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促进了工作发展,工作的发展又推动巾帼的建功活动的深入,二者相辅相成。为更好地达到二者的合拍共鸣,在工作中我们不断创新,以富有女所特色的方式,不断增强建功活动的渗透性。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确保巾帼建功活动顺利开展

      在巾帼建功活动中,我所党委明确提出了“树行业新风,展巾帼风采,争创新辉煌,再展新形象”的工作方针,巾帼建功活动呈现出领导重视、气氛热烈、以点带面、扎实推进的生动局面。一是成立巾帼建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建功活动的全面部署指导。形成了由政工部门负责宣传教育指导、各科室大队协同运作的管理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建功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充分认识到巾帼建功活动顺应了社会发展要求,是凝聚、团结、教育、带领女民警树立行业文明新风,两个文明建设、实现自身价值的有效途径,是为构建和谐社会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对于在我们这样一个由女民警管理女劳教人员的场所开展这项活动的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二是确保巾帼建功活动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了使巾帼建功活动顺利开展,我们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明确了活动目标和思路,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使建功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还将建功活动纳入每年度的工作计划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与管理教育、生产经营、政工纪检等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励,使建功活动考核有标准、评比有依据、奖惩有政策。三是精心设立岗位,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选派素质过硬民警充实到关键岗位,1999年,首先选择了管教生产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基础较好的一大队,作为巾帼文明示范岗,而后,法轮功专管大队和教育科参加了争创巾帼文明岗活动,确保评选出的“巾帼文明岗”是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优秀群体,起到“授一个岗,带一批人;挂一次牌,树一面旗”的品牌效应。同时确保了活动经费,进行了场所基本建设,做到设施设备功能齐全、美观实用,环境美化、绿化、净化,以焕然一新的精神面貌和场所环境把建功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二、坚持以人为本,锤炼队伍,民警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是强基固本的战略工程,也是“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的根本保障。通过多年的教育培养和扎实的岗位锻炼,我们逐步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女民警队伍。目前,党员已占民警总数的62 %,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5%。这支队伍兢兢业业地奋战在基层一线,经受住了各种艰苦危难的考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在队伍建设中,我们一是坚持政治建警。开展了执法为民大讨论、党员先进性教育、争创红旗党支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民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二是坚持素质强警。在抓好经常性业务培训、学历教育的同时,深入开展了岗位大练兵、效能建设和作风教育月等活动,民警的业务水平、岗位技能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三是坚持从严治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出台《民警日常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警容更加严整,执法更加规范。四是坚持从优待警。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民警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推行计划性公休、调休、先进模范人物度假疗养、特情慰问等制度,维护民警身心健康。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女民警积极投身巾帼建功活动热情更加高涨,能够担当一系列急、难、险、重的任务,全所树立起“比学习看素质、比作风看形象、比贡献看实绩”的良好风气。五是加强文化建设,丰富创建内涵。为凝聚人心,鼓舞干劲,不断丰富所区文化,广泛开展了“双先双优”、“五好文明家庭”、“季度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等一系列评比表彰活动。开展了学习曹发贵、任长霞、吴其祥等先进人物事迹活动,邀请省第四届精神文明十佳人物先进事迹报告团来所宣讲。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民警职工积极参加向贫困职工和灾区捐款捐物、无偿献血、青年志愿者、捐助失学儿童等社会公益活动。每年所里都进行形式多样的文娱、体育活动,如联欢会、大合唱、演讲比赛、组织外出旅游参观等。在丰富所内生活的同时也积极向社会展示女民警的风采,组队参加了省妇联举办的大型团体操、擒敌拳表演,2006年我所12名年轻民警组织模特队,参加了由省直工会和妇工委联合主办的“妇女风采”大赛,荣获二等奖。2007年参加了省直妇工委和省直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省直机关女性才艺展览”的活动,这次活动共有48个厅局参赛,149个基层组织择优推荐刺绣、剪纸、雕刻、绢花等532件作品,我所女民警于忠君同志的剪纸《清风荷韵》荣获一等奖。今年9月在全省职工荣辱故事会比赛中,我所民警自己创作的故事《平凡的一天》参加了这次比赛,并获得的优秀奖。我们还多次参加省厅局廉政书画展、纪念劳教制度创立五十周年举办的书画展以及乒乓球、保龄球等活动。

三、围绕劳教主业,坚持文明执法,不断扩大建功活动的成果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所党委将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作为巾帼建功活动的重中之重,正行风、立所风、树警风。执法专项教育一年一个专题,相继开展了贯彻“五禁六不准”、“坚持执法为民大讨论”、“文明执法树形象”等活动,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同时,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对于劳教人员奖惩、减延期、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等事关劳教人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驻所检察组的监督,同时也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我们努力在实践中把握劳教工作性质,体现劳教工作特色,全面推行了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三种管理模式的改革。以充分体现各等级处遇差异为切入点,建立规范化管理工作流程;以着力培养学员们的在教意识为基准点,构建阶段性教育矫治模式,使劳教人员养成正确的“在教意识”,从被动接受管理到主动参与、自我改造转变。推行了“十分制”考核办法,探索了“规范合理的管理教育、系统高效的矫治评估、保障完备的回归社会”三项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阳光奖惩”,在劳教人员奖惩工作中推行“自我定格、民主测评、集体讨论、听证议事”的方法,做到依法管理,执法公正。

 

      巾帼建功活动的实效性在我所最大的体现,就是使收容的法轮功及其他非法宗教、吸毒、卖淫、盗窃等罪错类型的女劳教人员认清罪错、安心改造、洗心革面、重获新生。在新时期劳教人员收容成份日趋复杂,场所安全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我所女民警在管教工作中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六字方针和“像父母、像老师、像医生”的三像指示,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至今已教育挽救了3000多名女劳教人员,建功活动已融入到具体的管理教育、生活卫生、生产劳动等日常工作中。

第一,铭记稳定为天,着力构建场所安全长效机制。

      我们逐步建立了“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安全保障,“四防”工作实现了由“重事后治理”到“重事前预防”的转变。一是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民警相应的工作目标和层级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以“岗位零隐患、管理零距离、执法零违纪、事故零指标”为目标,狠抓岗位责任的落实。二是深入开展“四无”、“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充分运用激励手段,强化全员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实行教情动态分析制度,采取定期排查和随机突查、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摸排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危人员,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排除险情,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从最基本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抓起,落实好民警直接管理、教情分析、动态预测、信息员布控等各项基础性工作,提高了场所安全工作精细化水平。四是加强警戒护卫组织建设,建立完备的应急处置预案。通过以上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了场所持续安全稳定。2005年,自省劳教局设立“长效安全循环杯”以来,我所已连续2年独家夺得该杯。

第二,突出教育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育矫治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把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作为劳教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劳教人员所内改好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坚持“把教期当学期”是我们的工作思路,一是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组织教师资格考试、观摩教学、集中备课、课件制作培训等方式,在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上下功夫。二是以创办和巩固部级优秀劳动教养学校为载体,推行学分制管理,开展课堂化教学。每年对劳教人员的教学时间都在部颁标准以上。开展了教育质量评估的试点工作,科学评估教育矫治质量。1998年被命名为全国优秀劳动教养学校,2006年再次通过复查验收。三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开展法律援助、社会帮教和就业指导工作。利用重大节假日、场所文化月活动等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的辅助教育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场所文化氛围。四是创新方法,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形成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化,采取个案矫治和团体咨询相结合,为维护场所稳定、缓解心理压力、适应回归社会服务。

尤其是1999年12月以来,我所成为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作斗争的重要阵地,做好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类劳教人员的攻坚转化和巩固提高工作则又是教育工作的重头戏。

      回顾8年多的教育转化工作,民警的艰辛、艰难历历在目。例如劳教人员黎某,极端顽固痴迷,曾宣称:“就是全世界大法弟子都转化,我也要继续修炼!”入所后,三次绝食,最长的一次达三个月之久,民警给她喂饭喂菜,她饿了就咽几口,饱了就趁机捉弄民警,把饭菜、牛奶劈头盖脸地喷到民警身上,我们的女民警强忍眼泪和内心的委屈,擦擦脸继续喂。为集中精力攻下涉台法轮功劳教人员张某,队里的民警把上小学的孩子送到外婆家,把全部的心血投入到转化工作中去。我们的女民警以融合了“真心、爱心、耐心、热心、恒心”这“五心”的人格魅力感化了法轮功劳教人员,逐步探索出以法破“法”、亲情感召、典型帮教、集中攻坚、首谈激励、强化巩固等有效措施,至今累计收容法轮功劳教人员数百人,所内转化率达90.7%。位居全国领先水平。同时为全省各地培养了近百名帮教典型,专管民警应邀赴各地协助攻坚,在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第三,保障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她们在所内安身安心

      目前,已建起了标准化的公寓楼、功能齐全的综合楼,各种设施充分考虑到适用性、安全性,努力保障劳教人员合法权益。一是坚持货币化和实物量双重标准,保证劳教人员伙食的质量和数量,每天正餐四菜一汤,少数民族学员设有专灶,生病学员和过生日学员有加餐。所内生活超市向劳教人员平价供应生活日用品。二是扩大专业医护人员队伍,改善医疗设备,普及公共卫生知识,提高了疾病防治水平。劳教人员入所体检率、建档率达100%。对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患者防治措施得力。重病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及时送往市内大医院救治。三是设立了“困难劳教人员救助基金”,劳教人员中有不少家中生活比较困难的,她们有的入所时身无分文,又长期无人接见,有的遭受了亲人重病或去世、丈夫下岗失业、子女无钱上学等种种变故,情绪特别低落,也造成安全隐患。2004年,我们设立了“困难劳教人员救助基金”,通过民警捐助、企业提留等渠道筹集资金,及时帮助特困学员解决生活难题。四是改善劳教人员学习、生活和劳动环境。每年春、秋季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劳教人员劳动车间装上了空调,防寒防暑工作措施到位。

第四,顺应劳教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

      我们顺应劳教工作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劳教人员生产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逐步确立了“确保安全生产、立足教育矫治、传授劳动技能、服务解教就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工作思路,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一方面,我所注重发挥劳动的矫治习艺功能,让劳教人员在劳动过程中接受惩戒,改正恶习;同时针对女性特点,选择习艺功能强、安全系数高,能帮助她们学得一技之长的劳动项目,包括羊毛衫、箱包、床上用品加工等,逐步优化劳动项目,建立起较为稳定的来料加工生产模式。同时立足实际劳动岗位,借助社会专门力量,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目前累计已有1648人通过合肥市劳动部门考核,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有的出了所门就进了厂门。另一方面,努力发展劳教经济,增强场所发展的后劲和保障。根据部局、省局《来料加工生产管理规定》,深入开展来料加工生产规范化管理活动。按照“机定位、人定岗、物定置、料定流”的标准,规范了劳动现场管理。在民警中广泛开展规范化管理争先创优活动,以规范有序的管理、清洁整齐的环境,提高劳动效率和安全系数,促进了劳教人员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改革劳教人员劳动报酬制度。劳动报酬分级别工资、岗位(技术)工资和效益工资三个部分。通过低工资劳动报酬这一杠杆作用,综合调动劳教人员加速改造、争创效益、学习技术和适应社会的积极性。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部局、省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注重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出台《安全生产技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自1999年将一大队确立为巾帼文明示范岗试点以来,我所巾帼建功活动越来越广泛深入,各部门以巾帼文明岗为榜样,争创文明示范岗为目标,在近8年的时间,我所先后有一大队、二大队、教育科三个部门分别建成省级和省直“巾帼文明示范岗”。一大队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直巾帼建功先进单位,二大队获得过省级和全国“巾帼文明岗”光荣称号各1次。我所也于2000年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单位。期间还分别有2人被评为省直机关“十大女杰”,2人获省“巾帼建功”先进个人,1人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先进个人称号等。今年在“巾帼建功”活动评比中,我所教育科荣获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二大队大队长林芸被授予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党的十七大再次吹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冲锋号角,进一步指明了我们前进的方向。荣誉属于过去,今后我们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省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及省直妇工委的领导和帮助下,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前进,以时不待我的工作紧迫感,舍我其谁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锐意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