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省直工委本级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订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省委对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省直机关对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领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省直机关各厅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培训。
(三)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省委反映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负责对省直部分厅局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督促。
(四)指导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省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五)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
(六)负责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和机关纪委的成立或撤销及其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领导省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协助承办省直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七)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005年,省委又赋予省直工委两项职能,一项是承担省直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一项是领导省直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
2010年,省委又赋予省直工委负责指导省直机关的统战工作职能。
省直工委讲师团的主要职责是:
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为党委中心组提供学习服务;对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推进干部在职业余学习。
省直党校的主要职责是:
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及科级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承办省直工委和省校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围绕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上级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按照省委党校统一部署,做好教学、调查研究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省直电大的主要职责是:
省直电大创建于1979年3月,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现代远程开放大学,学校隶属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业务上由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指导与监督,属安徽电大系统地市级分校,主要从事国民系列大专、本科的学历教育。
安徽城市管理学院的主要职责是: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中共安徽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前身是具有多年高等教育经验的安徽省直职工大学。作为安徽省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主要致力于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为行业和地方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用型、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同时还承担省直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省直工委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工委本级预算和委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具体情况见下表。省直工委编制421人,目前在职316人;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86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省直工委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省直工委讲师团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3 | 省直党校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4 | 省直电大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5 |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为抓手,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年”为载体,以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使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全省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好安徽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四、201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省直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省直工委2015年收支总预算10652.2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国库管理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五、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
省直工委2015年收入预算1065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7.5万元,占46%;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5104.9万元,占47.9%;其他收入649.8万元,占6.1%。
六、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省直工委2015年支出预算106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5.5万元,占55.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706.7万元,占44.2%,主要用于完成用于完成特定的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教学业务支出等。
七、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省直工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8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20万元,占20.8%;教育2943.1万元,占60.1%;社会保障和就业563.8万元,占1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89.2万元,占3.9%;住房保障支出181.4万元,占3.7%。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020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2.7万元,减少6.7%,主要是2015年省直工委本级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行政运行”预算7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委本级和委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预算230万元,主要用于工委本级和委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完成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教育”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2943.1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751.3万元,增长34.3%,主要是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新增高职建设项目经费400万元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干部教育”预算522.6万元,“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预算278.7万元,“高等职业教育”预算2141.8万元,主要用于委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学业务活动正常开展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563.8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95万元,增长20.3%,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341.8万元,主要用于省直工委本级和委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222万元,主要用于委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89.2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1.6万元,增长6.5%,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72万元,主要用于工委本级及委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117.2万元,主要用于委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81.4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2.8万元,增长7.6%,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35.3万元,“提租补贴”预算46.1万元,主要用于工委本级及委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
安徽省省直工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xls
4.
安徽省省直工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5.
安徽省省直工委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