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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简报第13期(总第382期)

权力“瘦身”责任“加码”效能提升
——省编办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年初,省委、省政府把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确定为2014年改革重点任务,明确由省编办牵头负责。在推进这项工作中,省编办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套上责任的“紧箍咒”,达到让政府的权力更加规范,行使权力的责任更加明确,权力的运行更加公开透明的目标,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工作中,省编办突出一条主线,即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坚持一条准则,即权责法定、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扣住一个链条,即“三定”规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处理好于法周延和于事简便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省编办采取项目化管理,施工化操作方式,突出问题导向,广泛听取意见,多方进行分析论证,编制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10月31日公布施行。我省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权力事项大幅精简。纳入清理范围的75家单位,权力事项基数5405项(11家单位零报告),经审核减少3693项(其中取消、下放2595项),保留1712项,精简68.3%;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从316项减少到213项,精简32.6%,精简后审批事项位列全国最少省份之一。
    二是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属内部事项的转为内部管理,少数条件成熟的转为行政许可。部分确需保留、暂不具备条件转为行政许可的,转变管理方式。在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审批,最大限度给市场和企业松绑减负,为企业创新、民众创业提供更多机遇和更好环境。
    三是政府直接配置资源权力有效减少。进一步精简和规范省级政府财政资金、土地资源管理、投资项目等权力。省级专项资金不再直接面对企业,涉及市县的,一律对市县政府,不直接面对具体项目单位,减少省级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是执法重心进一步下移。省与市县共有的行政处罚权,除涉及跨设区市的重大复杂处罚事项外,一律实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市县政府就近管理的优势,破解“管得着的看不见”难题,确保“看得见的管得着”。
    五是资质资格认定类权力得到削减。一些涉及企业法人和个人的资质资格认定权力事项,有的予以取消,有的实现转移。考虑到社会组织发育状况和承接能力,确需保留的暂予保留,待条件逐步成熟后再作取消或转移处理。
    六是权责匹配取得制度性突破。针对保留的1712项权力事项,在反复查阅10万余条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基础上,编制1.2万余条责任事项、2万余条追责情形,列出3万余条法律法规条款依据。将责任转化为清单条目,让权力与责任的对应没有弹性,初步建立了政府权力、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三位一体”的权责体系,为全国首创。

 

省国税局做好简政放权加减法提高服务效能

    今年以来,省国税局把简政放权作为提升效能、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做好加减法,通过“两减两加”,努力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
    减少审批项目。今年3月,出台《关于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全系统保留7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其中省局实施的审批项目仅10余项,其余全部下放至基层国税机关。分三批取消了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等29项进户执法项目,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4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受惠面增长三成以上。8月,取消2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一批与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相抵触的文件和制度。
    减轻办税负担。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明确了175个服务事项913个服务规范,纳税人报送资料减少39%、办税环节减少62%、办税次数减少47%、即办事项达73%、办税时间户均缩减34%,极大减轻了办税负担。分两批取消了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等26种涉税文书报表,让纳税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推行免填单服务,能从税收信息系统中提取的数据、税务机关已有数据一律不让纳税人重复填报,截至目前,累计提供135项业务、45种表单的免填单服务。
    加强纳税服务。推行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做到一个口子对外,避免纳税人“多头找、来回跑”。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厅,推行网上办税,企业类纳税人网上申报比例超过90%。推行首问责任制,让纳税人走进一道门、找到一个人、办好各种事。加强和地税等部门合作,在市、县政务中心共建办税服务厅或互设办税窗口,推进工商、税务、质监“三证合一”,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多家事”。
    加强后续管理。制定行政审批后续管理办法,对取消和下放的所有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均制定了后续管理办法和措施,并把后续管理融入到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推进后续监管精细化和税收风险管理常态化,针对各类税收风险,采取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差异化应对手段,堵塞税收管理漏洞,防范税收流失。实施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有针对性管理和服务措施,促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后续管理措施取得明显成效,1—10月份,全省国税收入完成1237.5亿元,同比增长12.4%,取得近三年来的最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