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安徽省2014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皖政办明电〔2014〕34号)精神和省扶贫办、省直机关工委相关通知要求,2014年10月13日,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全国“扶贫日”捐款活动。
厅机关全体在职在编民警、职工按照厅级干部500元,处级干部300元,科级以下干部职工不少于100元的标准,积极踊跃参与了此次“扶贫日”捐款活动。一些党员干部带头超额捐款,边防、消防、警卫局师级军官参照厅级干部捐款,一些边防、消防、警卫局士兵也自愿捐款,献上一份爱心。截止2014年10月15日,厅机关共有1318人参与捐款活动,募集捐款232622.5元。
此次捐款活动筹得款项将全部用于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确定的省公安厅定点帮扶贫困村---亳州市利辛县永兴镇永顺村扶贫开发工作,所有款项已于10月22日汇至省公安厅定点帮扶单位。
此外,省公安厅还积极开展了贫困村扶贫开发项目认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