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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印发《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十项要求”》

    为规范全省人社系统窗口服务工作,近日,省人社厅制定下发了《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十项要求”》,具体内容是:一、要设置党(团)员先锋岗,做好示范服务;二、要在服务场所公开办事流程,做好承诺服务;三、要明确工作人员服务用语,做好文明服务;四、要开展工作人员礼仪培训,做好微笑服务;五、要着装整齐并挂牌亮证上岗,做好规范服务;六、要在服务大厅设值班长岗位,做好协调服务;七、要在服务场所提供饮水和茶杯,做好贴心服务;八、要在服务场所设置休息椅(凳),做好便民服务;九、要为特殊对象提供特色帮助,做好精细服务;十、要在服务场所设置意见箱(簿),做好点评服务。